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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59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聚焦重点领域和行业,围绕关键环节,加强载体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1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5%;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500家;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0%以上;创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4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20个以上;现代服务业占比达到65%、生产性服务业占比接近50%,服务业对全市产业及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发展原则。科技引领,创新发展;龙头带动,集聚发展;拓展领域,融合发展;重点突出,特色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发展。


二、重点领域


(一)文旅体育服务产业。推进实施文化创新“五名工程”,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网络视听、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发现、转化一批娄底特色鲜明、兼具创意性、艺术性、实用性的文创产品,培育形成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小镇,加快发展县域特色文化产业和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到2022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推进市域内旅游资源和要素深度融合,构建全业融合的全域旅游体系。立足湘中,积极主动融入大湘西、大湘南和长株潭旅游版块,精心打造好精品旅游线路,全面推进旅游产业提质升级。积极培育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农事体验等现代农业服务业。到2022年,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上景区达16家,全市实现旅游业总收入520亿元以上,休闲农业规模总量达40亿元;着力打造好“高铁城市·直达娄底”等系列品牌赛事活动,加快推进足球小镇建设和引进与足球运动相关联的产业。到2022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5亿元,培育打造4个以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现代物流产业。完善物流园区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鼓励零担物流企业入驻园区集约有序发展;支持企业开展A级物流企业创建;积极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鼓励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推进邮政快递业转型升级,构建覆盖城乡的快递服务体系。到2022年,物流产业增加值突破160亿元,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降到15%以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现代金融产业。支持市外金融机构入驻娄底发展,支持金融业多元化、集聚化发展,促进股权、债权等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增设分支机构;鼓励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保险业;鼓励保险公司积极稳妥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到2022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0亿元以上,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额达到30亿元。(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娄底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


(四)现代商贸商务产业。依托核心商业要素资源,着力将娄底中心城区打造成满足中高端消费需求的商圈;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商贸集聚区和区域性专业市场,推进“夜间经济”,积极打造名街名店名品;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和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到202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0亿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培育打造本土电商平台,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推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第三方电商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到2022年,全市电商交易额突破240亿元,力争培育10家交易规模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引导龙头总部企业向中心城区集聚发展,着力打造总部经济产业集群。到2022年,总部企业数量达到50家以上,总部载体建成面积达到6万平方米以上。加快发展现代商务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向管理咨询、教育培训、人才测评、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事务代理等中高端服务领域拓展;鼓励教育服务外包,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和提供实训实习等专业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发展,培育扶持一批教育培训品牌。到2022年,培育规模以上教育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30家以上。精心打造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基地),培育一批服务外包骨干企业。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重点打造好“湘博会”等娄底会展品牌。到2022年,每年举办A级及以上各类会展活动12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娄底海关(筹)、市贸促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健康养老与家庭服务业。大力发展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心理咨询、健康保险等健康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社会化、产业化发展。推动养老服务由普通的生活照料向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中高端服务领域延伸。加快推进重点健康养老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家庭服务业由单纯的家政服务向特色化、个性化服务领域延伸,打造以“月嫂”培训为重点的家政培训品牌。到2022年,健康养老产业总规模达100亿元以上,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占医疗机构比例达到78%、社会资本举办的养老床位占总养老床位比例达60%以上;全市培育规模以上家庭服务业企业达到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娄底银保监分局)


(六)科创信息与研发设计产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服务,建设一批科技研发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联盟,打造培育一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支持高新产业园区创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信息服务产业。加速推进“智慧娄底”建设和大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在产业、商务、政务、民生、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普遍应用,积极打造大数据应用产业链。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和运维服务。鼓励发展高端软件和信息安全产业。到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80家;全市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万宝新区管委会)


(七)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多种形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开展节能“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服务业。发展生态环保服务产业,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立和完善第三方治理和运营模式,推行污染治理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运营,培育一批提供总承包和系统解决方案的节能环保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三、载体建设


(一)实施新业态新模式育苗工程。坚持包容创新、鼓励探索、积极培育的导向,培育一大批新业态、新模式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项目,每年二季度之前从中评选100家(个)左右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或优秀项目进行授牌,并给予每家(个)2万元奖励。培育扶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鼓励制造企业主辅分离,落实对分离出来的服务业企业的相关优惠支持政策。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持依托体彩公益金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体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责任部门)


(二)实施引领型服务业推进工程。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录库和服务业重大项目清单,在全市评选50家左右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名录库;评选50个左右规模较大、业态新颖、影响力强、拉动效应明显的服务业重大(点)项目列入清单。对纳入名录库和清单的企业、项目,根据年度盈利增长和财税贡献度,每年评选10家(个)企业或项目,按20万元/家(个)的标准给予奖励,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预算内资金。对清单内的项目优先推荐纳入省市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并参照省市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加大领军企业引进力度,对当年新落户的服务业领军企业,按企业投资规模、创新成果、就业、纳税等方面的贡献度,由所在地政府在用地、财税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录库和重大项目清单实行定期滚动更新和监测调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及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品牌标准打造工程。实施服务业知名品牌培育计划,到2022年,培育创建服务业知名品牌30个以上。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参与服务业标准制定(修订)、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到2022年,全市各类主体牵头制定(修订)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5个以上,每个配套奖励20万元。争取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共12个以上,其中:新增国家级项目1个,每个配套奖励20万元;新增省级项目5个,每个配套奖励10万元;开展市级试点项目6个,每个奖励5万元。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健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粮食局及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生产性服务业补短板工程。以补齐关键环节生产性服务业短板为重点,着力推进科创、信息、金融、人力资源、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依托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在财税、金融、用地和人才等各方面给予支持,着力打造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实施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培育计划,围绕制造企业共性生产性服务需求,搭建一批服务制造融合平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到2022年,全市建设30个公共创新平台,市财政对每个平台项目给予2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及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集聚示范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制定出台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创建管理办法和认定标准,重点推进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创信息、文创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移动互联网、现代商贸、新型专业市场等领域(行业)的集聚发展。对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内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和企业,在申报国、省服务引导资金和安排市级引导资金时优先支持。对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给予工业园区同等政策待遇。到2022年,争创4个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培育建设20个市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对经创建认定为省、市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及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1+X”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市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责任部门)


(二)强化要素保障。市财政每年按标准足额预算安排奖励资金,用于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实行滚动使用和逐年增长机制。具体奖励评选办法另行制定。设立市级服务业产业发展基金。优化土地供应调控机制,保障服务业用地需求。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服务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合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娄底银保监分局及市直其他相关部门)


(三)强化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奖励措施。凡全国其他地级以上城市为支持服务业发展而出台的有关土地保障、金融支持、行政审批、环境优化、招商引资等政策,只要符合娄底实际、政策法规上没有禁止性、限制性条款,在我市均执行。(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


(四)强化督导力度。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调度评价,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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